小区公共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

物业百晓生 2013-02-09 17:00:00

小区公共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

● 为维护园区的交通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交通法规和结合本园区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合各类车辆。

● 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园区,车辆不整洁和畜力车不准进入园区。

● 进入园区车辆需遵守交通标志低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以上。

● 严禁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车辆。

● 进入园区的车辆必须按物业公司指定的车位停放,停车计费标准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 凡业主要求长期停放车辆,可向本公司申办月卡或年度卡,申办月卡的业主必须于指定时间内亲临管理处办理下月月卡。

● 本公司提供停放场地,收取车辆停车费,并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因小区存在的特殊性,故车辆出入小区,本公司采取认卡放行制度,凡一切由于车主车卡遗失或因自己的过失造成车辆丢失、损坏或在车内存放的物品丢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 车辆不准在园区内鸣喇叭。

● 不准擅自在园区内洗车、修车和清扫车上的杂物于地面。

● 严禁在园区内任何场所试车、练车。

● 凡进入园区的车辆要自觉维护园区的道路、绿化草坪、花树及公共配套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 禁止运载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车辆进入本园区,有特殊原因需征得公司允许方可进入。

●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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