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物业接管程序

物业百晓生 2013-05-11 17:00:00

项目物业接管程序

1.0物业接管

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楼宇接管领导小组。

各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参与楼宇接管工作,并按规定组成接管领导小组的各项专业组。

2.0物业入住

2.1管理处主任负责整个入住过程的策划、组织、分工和安排。

2.2管理处主任助理负责邀请嘉宾参加入住典礼,并进行舆论宣传,发布信息。

2.3管理处相关人员负责入住的具体实施。

3.0楼宇接管小组的成立和要求

3.1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部、处、室成立验收、接管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按专业设立工程土建组、机电组和资料组。

3.2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整个工作过程的总策划、总指导、总分工,由各专业组组长负责接管验收工程质量的把关。领导小组组长组织编制《物业接管组织计划》。

3.3各专业小组按国家、省、市工程验收标准--《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关于住宅区物业管理接收程序和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验收楼宇,确保楼宇的各项功能、指标符合规定之要求。

4.0楼宇接管资料的准备

4.1在楼宇现场检查验收之前,资料组应向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管道煤气公司、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设计院等收集索要物业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及结构竣工图、地下管网图、建筑施工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沉降观察记录、竣工验收证明、房地产权属关系的有关资料、机电设备使用说明书、消防系统竣工验收证明、电梯等公共设施检查验收证明、用水、用电、用气指标批文、水、电、气表校验报告等图纸资料,并对所有图片资料进行查验,记录在《_____楼宇接管图纸资料交接清单》上。

4.2楼宇初次检查验收

接管领导小组参与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管道煤气公司、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设计院等依照《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

法》、《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关于住宅区物业管理接收程序和管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联合组织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

4.3工程土建组、机电组负责对楼宇的主体结构、单元住宅、公共配套设施、供水供电、机电设备、电梯、消防、管线、开关等工程土建、机电实施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具体执行《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关于住宅区物业管理接收程序和管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之规定,并将现场查验收结果分别记录在《物业交接验收表》上。

5.0核实资料

5.1工程土建组、机电组在现场检查的同时,应核实资料组提供的资料,逐项查明,计量清楚。当发现实际情况与资料有不符时,应及时记录并请相关单位的陪同检查人员签字,同时提请相关单位尽快查明原因。

5.2验收结束后,接管领导小组组长在现场召开总结会,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汇总,并将《物业交接验收表》交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限期整改。

6.0楼宇复验

6.1楼宇的复验由工程土建、机电专业人员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联合进行。

6.2工程土建组、机电组对初次验收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对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部位进行跟踪,直至达到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并记录在《物业交接验收表》上。

7.0楼宇及公用设施等到接管交接

7.1接管领导小组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配套工程施工单位等联合进行接管交接。

7.2楼宇及公用设施等移交内容

7.2.1楼宇

7.2.1.1各类房屋清单及各类钥匙;

7.2.1.2单体建筑、结构、水、电、气设备竣工图;

7.2.1.3住宅区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7.2.1.4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含设计变更和隐蔽技术签证)。

7.2.1.5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地;

7.2.1.6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式场地清单;

7.2.1.7绿化竣工图、室外竣工图(含地下管网、道路、停车场等);

7.2.1.8机电设备操作、维护说明书;

7.2.1.9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含设计变更和隐蔽技术签证)。

7.2.2移交钥匙由物业接管小组组织对楼宇的单位住宅、商业用房、停车场、机电设备房、值班室、卫生间等的门锁钥匙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正式接收钥匙,并填写《钥匙交接记录》,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接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三方各执一份。

7.2.3移交资料

7.2.3.1由资料组负责各类图纸资料的核对接收,填写《物业交接验收表》,并根据《文件管理程序》要求予以分类编号,列出清单,然后转交办公室文件管理员统一归档保管。在核对中,对发现缺少和不符的情况,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络补充修正。

7.2.3.2由接管领导小组与开发单位就楼宇保修事宜,明确维修责任和保修期限,签订《楼宇交付保修协议书》。

7.2.3.3开发建设单位按总投资2%的比例一次性向物业管理公司划拨专用基金,用于购买管理用房和部分商业用房以及公用设施重大维修养护项目。

7.2.3.4由总经理按照深圳住宅局《关于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管理处主任任职条件的通知》的要求任命管理处主任,并组建管理处。管理处按照《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已接管的物业进行管理。

8.0物业入住

8.1入住准备

8.1.1管理处主任负责业户入住准备工作的安排策划,并编制具体的《业主(住户)入住工作人员分工计划》。

8.1.2相关人员根据计划安排,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8.1.3备齐入住前的所有文字资料,具体见《业主(住户)入住资料清单》。

8.1.4入住手续办理场地的安排、布置、装修。

8.1.5对入住现场进行具体布局、安排、分工。

8.1.6组织各岗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岗位分工,明确注意事项。

8.1.7如需要举办入住仪式典礼,则由管理处主任、主任助理负责安排和组织,安管部负责维护现场秩序。

8.1.8管理处通过准备,要确保做到对业户提供一条龙服务,为业户节省时间,保证办理入住手续简洁、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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