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小区绿化管理规定(五)

物业百晓生 2013-07-06 17:00:00

花园小区绿化管理规定(五)

一、爱护小区内的花草树木、园艺景点等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践踏、损坏树木、景点,如属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支付赔偿金。

二、勿在树木上挂晒衣物,严禁在绿地上扔垃圾堆放杂物、停放车辆等,不得向花草树木泼洒污水和有害物质。

三、绿地水源是浇花养草专用,请勿随意开启,更不能利用其冲洗车辆或挪作他用。

四、不得利用绿地种植农作物。

五、勿在阳台、露台、绿地搭建棚架或者其他构筑物,勿栽植攀藤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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