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小区业主(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物业百晓生
2014-04-01 17:00:00
商住小区业主(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做好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业主(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住户对消防安全的基本责任:
⒈业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ZZ市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项安全防火有关规定。
⒉业主自觉做好下列安全防火工作:
⑴不在阳台堆放可燃物;
⑵室内装修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⑶电源线套管保护,不擅自乱拉、乱搭电线;
⑷不擅自改装煤气管道,不把煤气管埋入墙内,不用木柜封住等;
⑸电焊动火前报杏花苑物业管理中心审批;
⑹外出时自觉熄灭炉火等火种;
⑺不将烟头和点过烟的火柴梗从窗口、阳台扔出;
⑻自觉教育儿童不玩火;
⑼不在公共楼道内点香火;
⑽不在家里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其它违禁物品(包括不准使用煤气罐);
⑾爱护小区内的消防设施,不占用消防通道,如有人损坏消防设施或占用消防通道,及时制止并告知管理中心。
⒊在出现火警时,有义务保护好火灾现场,并有义务允许消防队员破门或采取其它紧急措施进入室内组织灭火。
⒋积极配合管理中心组织的家庭消防安全检查。
⒌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对管理中心的消防安全宣传要认真阅读和建议管理处加强有关方面的宣传,主动参加人身、财产保险,以减少损失。
二、如业主(住户)违反上述内容,物业公司有权力制止上述行为。如因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业主(住户)本人或其它住户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违规业主(住户)自行承担。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管理中心及业主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ZZ市人和物业管理中心:(盖章) 业主:**嘉园 栋 单元 号
业主(签字): 联系电话:
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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