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三)

物业百晓生 2015-06-09 17:00:00

商城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三)

为维护商户的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失,正确维护及安全用电是每位商户的责任,因此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商城管理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由经营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2、各商铺均设独立的电度表,用电实行先买后用的原则,商户需要买电,可直接与经营管理公司联系;

3、商户对原设计表箱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要维护供电设施的完整性。如确需变更应按《装修规定》向管理部申请;

4、商户如需要增加用电负荷额度,需先向商城经营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在供电设施允许的情况下,经批准后方可增容;

5、商铺里电表箱内的电表以及开关箱内的接线和照明商户不能私自更换及改动;

6、空调外机的安装需向经营管理公司申请,并按指定位置安装,维护商城的外观统一;

7、各商铺不得超负荷用电;

8、各商铺使用的电器,其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安全规定,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要求。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用电;

9、商户在长时间离开商铺或下班时,必须关闭商铺内的所有电源开关;

10、商城公共地方的电线、线管等设施和设备,严禁商户接驳、拆卸和改动;

11、若电路出现故障应通知经营管理公司检查、维修,不得私自触及公共配电设施。如因私自作业造成的公用电器设施损坏,责任人应负全部经济责任;若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由责任人负全责;

12、私接私用公电将按规定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经济及人身损害由其自负;

13、商户如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自身及他人损失,须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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