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房屋管理规定(二)

物业百晓生 2015-07-01 17:00:00

物业辖区房屋管理规定(二)

1.0目的

通过对房屋的管理,保证各类用房处于完好状态,使物业本身保值增值,实现顾客满意。

2.0适用范围

公司所辖的所有物业。

3.0职责

3.1公司综合办负责制定各类用房的管理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并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且做相应的记录予以持续改进。

3.2各管理处负责执行公司的有关房屋管理的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和维养并做好记录,及时向公司综合办汇报。

4.0程序

4.1房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房屋本体维护保养,室外公共设施维护保养,钥匙管理,室内装修管理、空置用房管理、出租用房管理等。

4.2房屋本体维修保养由综合办制定《房屋本体维修保养工作一览表》,管理处按照此表进行日常保养及巡查工作,并将记录上报公司综合办。

4.3综合办制定《室外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工作一览表》管理处按此表进行室外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及巡查工作填写《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日巡查记录》,并将记录上报公司综合办,综合办每季度对管理处的记录进行检查。

4.4空置用房管理见《空置用房管理规程》。

4.5出租用房管理见《出租用房管理规程》。

4.6室内装修管理见《装修管理规程》。

4.7钥匙管理见《钥匙管理工作规程》。

5.0相关文件

a)《房屋本体维修保养工作一览表》QR-C

b)《室外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工作一览表》QR-C

c)《空置用房管理规程》

d)《出租用房管理规程》

e)《装修管理规定》

f)《钥匙管理工作规程》

g)《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日巡查记录》QR-C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