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义务消防队长防火责任书

物业百晓生 2008-04-21 17:00:00

物业公司义务消防队长防火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东莞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相关规定,为确保xx步行街不发生火险和消防火险隐患,特制定此防火安全责任书,并确定阁下 刘忠强 先生为物业公司 义务消防队长 级防火责任人,至阁下离职或调离本工作岗位时自行终止,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2.组织实施消防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和消防器材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对其经常性地进行实战训练或演习,做到防火工作常备不懈。

5.协助一级防火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管理工作。

责任人签署: 东莞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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