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管理规定(十二)

物业百晓生 2013-05-20 16:30:00

监控室管理规定(十二)

为了加强监控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规范、高效动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持监控室卫生整洁,监控员应坚持每日清扫监控设备表面灰尘,擦抺桌椅、地板等。

二、任何人不准在监控室内喝酒、睡觉、抽烟、嘻笑、打闹、看书报、听收录间机和玩游戏等。

三、监控中心值班秩序维护员应当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公安部门因工作需要检查录像记录外,其他人员严禁查看监控录像。

四、时刻保持监控室电话和对讲机通畅,不得用监控室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建立外线拨打电话使用登记本,因需要拨打外线时,拨打人员必须详细填写电话使用登记本,未如实填写人员,发现一次按公司管理规定处罚,每月由相关部门核查。

五、接听电话时电话铃响三声必须通话,不准长时间接、打电话,接电话时,一定要把交谈的内容记在备忘录上,以免忘了误事。若需要传达给同事的,必须及时将时间、地点、内容等正确地传达出去。

六、监控员必须熟悉监控屏幕区域代码和画面出现所指场所,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向主管上级汇报,不得擅自拆卸、维修,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监控中心设施设备。

七、监控员必须高度集中严密观察半响监控屏幕和周边红外线控制器,全面了解管辖区的各个安全动态,认真做好报警及故障各种记录,不得有涂改现象。

八、闭路监控所监控范围及监控摄像头的开关位置、时间均属保密,禁止外传,更不能向外人介绍有关监控的情况。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随意查阅或删除电脑储存的资料。

九、监控员接到业户报警,应即时通知上级赶往现场查看、落实,把相关信息记录在案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十、监控员不得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呼叫其它队员顶替方可离开。

十一、监控员必须记录好当班的监视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准时上下班。秩序维护员监控中心24小时岗位值班,三班轮值八小时一班。对整个监控室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对岗位的交接班异常情况进行汇总。

十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对各种重大事件,重大活动进行跟踪录像,并在《秩序维护部值班记录》做以详细登记。

十三、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每月对电梯对讲机及电梯监控完好情况的检查不得少于两次。若有异常情况,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公共设施报修记录表》上予以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十四、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执勤应随时掌握区域内的监控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巡逻队予以解决,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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