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十五)

物业百晓生 2013-07-09 16:30:00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十五)

1 目的

确保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道路交通畅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服务)中心停车管理。

3 职责

3.1 门岗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

3.2 巡逻岗负责停车场(库)的巡检并记录。

3.3 领班负责车辆管理监督、指导,每2小时对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审核(记录的备注栏签字确认)。

3.4 主管负责每周1次对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审核(记录的备注栏签字确认)。

3.5 经理负责每月1次对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审核。

4 内容

4.1 机动车辆管理

4.1.1 如小区大门未设有道闸系统的门岗需对进出车辆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如设有道闸系统的需对访客车辆进行登记并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1.2 巡逻岗应随时巡检车辆外观是否完好、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时,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4.1.3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在车辆旁闲逛时,应劝其离开。

4.1.4 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4.2 非机动车管理

4.2.1 检查并引导非机动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停放整齐。

4.2.2 检查非机动车各项防盗措施是否完好。

5 相关记录

l《车辆出入登记表》

l《岗位值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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