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员值岗行为标准(三)

物业百晓生 2013-07-17 16:30:00

物业保安员值岗行为标准(三)

1.上岗时间必须精神振作,精力集中、不得插手、背手;

2.站岗时保持立正姿势、姿态严整,不得东摇西晃,不得坐卧、倚靠、打盹、吸烟与人闲聊、吃东西、看书报、乱打电话和听收录音机等;

3.值班室内不得躺卧、打盹、看书报、吃零食、下棋、玩弄手机、听收录音机、不得两三人聚堆聊天;

4.非巡查岗人员无情况处理时,不得进入住户楼内,巡查岗未经通报不得无故进入业主室内;

5.巡查中不得边走边玩手机、听收录音机,不得闲聊;

6.上班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岗位,做好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7.值班人员必须在辖区指定地点就餐,不得随意离开岗位;

8.执岗时严禁睡觉,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地点站岗,夜间执岗时按照规定时间换班休息;

9.对待业主要有理有节,热情解答业主提出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夜班值岗人员,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要积极联络负责人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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