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保安部工作职责(十三)

物业百晓生 2015-03-27 16:30:00

物业公司保安部工作职责(十三)

一、按内部治安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治安管理制度,负责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集团保安员手册条例》。

二、指导、检查、督促与协调各管理处保安工作。

三、协助办公室做好保安员的招聘和辞退工作,负责保安员的培训、档案、政审工作,关心保安员的生活和成长。

四、负责建立安全消防责任制,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和消防专兼职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拟定重要防护单位的消防应急方案,组织消防演练。

五、负责定期对各管理处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和协助处理。参与公司的消防项目外包合同的评审与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六、指导、检查停车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对公司范围内发生的治安、消防事故、案件及时报告,协同处理、整改。

八、代表公司归口与公安、消防、车管、保卫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并管理公司保安、消防、停车场资料档案。

九、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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