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小区保安员门岗服务规范
物业百晓生
2015-09-21 16:30:00
花园小区保安员门岗服务规范
1、在指定位置、指定方向立岗,严禁脱岗。
2、立岗姿势端正,身体挺直,面带微笑行注目礼,遇领导敬礼。
3、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全天24小时保安服务。
4、不准拾荒、小摊贩、推销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5、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机动车辆实行有效管理。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污染品的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6、交接岗时按规范操作。
7、上岗期间必须彬彬有礼、有理有节地回答业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8、大件物品出门必须凭《大件物品携出放行单》,经核对无误后签字放行。夜间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携大件物品出门。
9、超重物、超长物不得从电梯上楼,必须向有关人员讲解清楚。
10、当物业的电梯、设备有故障时,立即通知设备部门,夜间发生重大事件时立即通知部长,按应急预案执行。
11、当物业的设备、设施被破坏时,应将当事人带至管理处处理。
12、每日做好岗亭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
13、各班班长依据检查标准对本班工作进行一次班检,填写《保安工作班检表》
14、日检
14.1管理处保安部长根据保安工作检验标准和各班班长填写的《班检表》的情况对保安队所有工作及保安员进行检查,填写《员工考核表》。
14.2巡视检查:分管保安工作的部长,根据标准对各保安工作进行检查。
15周检、月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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