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火警火灾应急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
物业辖区火警火灾应急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规范火警、火灾的处理程序和方法,确保火警、火灾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处理。
2.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火警、火灾的应急处理。
3.0职责:
3.1保安部队长负责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2消防专员(班长)负责具体培训工作;
3.3保安部负责组织灭火扑救。
4.0基本内容
4.1报警与确认
4.1.1火警信息包括:
A客服中心接收的火警信号;
B保安员巡逻中发现的火警;
C业主/住户的报警。
4.1.2火警信息的确认:
A监控中心从自动报警装置系统接收的火警信息,应立即用对讲机/电话通知当值班班长,机电维修当值技工(或附近保安员)赶赴报警现场,确认是否报警。若情况属实,则应查明报警原因,追踪烟雾来源,确认中随时与客服中心保持联系,并报告确认情况。
B发现火警的保安员应立即赶赴火警现场,判明是否属于火警,若是人为违造成的火警现象应予以制止;若是火警,则按火警、火灾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C业主/住户报警、公司任何人员或部门接到报警时,应立即用最快速度报告客服中心,并按火警、火灾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4.2火警、火灾处理原则及方法:
4.2.1火警、火灾处理原则
A确认的火警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客服中心和"119"台报警的原则;
B立即开展扑灭火警、火灾的原则;
C积极疏散所影响业主/住户、抢救被困人员的原则;
D将易燃易爆物品迅速撤离火源及毗邻场所的原则;
E尽力抢救公司财产和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
4.2.2火警、火灾处理方法
A公司任何保安员发现火警,应立即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迅速扑灭火警;
B若火警有蔓延趋势,应一边呼叫邻近人员参与控制火势,一边呼叫监控中心及相关人员前往扑救;
C取用灭火器材应正确使用灭火器(根据物质的燃烧特性),以免用错灭火器使
火复燃;
D若是机房、电气发生火灾,应先切断一切电源,选用1211干粉等灭火器直接喷射火源处,如有油的电器设备(如变压器、油开关)着火时,也可用干燥的黄沙盖住火焰,使火熄灭,装有自动灭火装置的场所,直接开启装置施放药剂灭火。
4.3火灾扑救及现场控制
4.3.1客服中心根据预先制定的灭火方案立即组织灭火和对现场进行控制,保安队长应亲监指挥:
A向119台报警,并派保安员到必经路口引导;
B通知保安部当值班长紧急组织保安员赶赴火灾现场,进行外围警戒和交通管制;
4.3.2人员疏散
A保安员应逐户通知受火灾影响的业主/住户,引导业主/住户疏散,或做好撤离准备;
B当值维修技工在切断电源后应开启应急照明电源,火灾现场部门保安员打开所有安全通道,引导业主/住户有序撤离。
4.3.3扑救
A扑救工作应有组织地进行,在公安消防队抵达之前,保安部队长或消防专员应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调动一切人员利用一切设施器材展开扑救。
B公安消防队到达后,保安部队长迅速向公安消防队指挥员报告火情,移交指挥权,组织公司所有参战人员配合扑灭火灾。
4.3.4交通管制和现场治安维护
A保安部队长亲临火灾现场组织并指挥保安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和现场控制;
B撤出或移走妨碍消防或救护车辆通行的障碍;
C阻拦与扑救无关的人员时进入火灾现场或影响区,防止火场中物品被盗窃;
D看管被抢救的公、私财物,在火灾扑灭前严禁任何人转移;
E保护现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
4.3.5疏散及转移物资
A保安部队长带领保安员协助安顿、疏散业主/住户,协助运送火场中被困或受伤人员;
B保安员应积极主动进入火灾现场,撤出易燃、易爆物品,抢救公、私财物。
4.4事后处理
4.4.1保安部队长及相关人员应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分析,评估火灾造成的损失,填写《火警、火灾事故报告表》,组织对灭火预案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的讲座必要时进行修改;
4.4.2保安部队长应组织保安员对抢救出的物品进行领取确认及转移到仓库保存;
4.4.3公司领导对受灾业主/住户进行安慰及解决实际问题;
4.4.4经理召集参与实施灭火的部门负责人,总结经验教训;
4.4.5工程维修部应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点,对已损坏的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提出补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