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中心(大厦)业主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物业百晓生 2016-01-30 15:30:00

金融中心(大厦)业主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业主档安资料的管理。

2.职责范围

2.1文员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3.管理规定

3.1档案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真实、齐全。

3.2业主资料要及时归档,归档时要注意整齐,层次分明,便于快速查找,不得零散堆放,也不得随意丢失。

3.3业主档案的内容包括:业主入住登记表、住宅装饰、装修委托申请表、房屋、设备装修申报表、装饰、装修责任书、住户装潢竣工验收表、物业管理公约。

3.4档案资料属于保密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准散播其内容,不准给未经领导批准的人员翻阅,不准复印。

3.5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将业主档案调出,如遇特殊情况调出,须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并督促借调人及时归还。

3.6档案的管理环境必须做到"三防"即:防火、防潮、防变质。

3.7日常档案资料检查中发现破损现象应立即进行修复处理。

质量记录:

1.《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ZC-05/B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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