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小区报修管理规程
商住小区报修管理规程
一、报修
1、业主报修:
a.客户服务部前台在接到业主的报修要求时(电话或来访),立即填写《业
主报修记录表》;
b.将记录的报修内容(包括:业主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报修内容、预约维修时间等)填入《投诉、维修呈报单》;
c.通知工程部前来签领《投诉、维修呈报单》。
2、公共设备设施的报修:
a.客户服务部前台在接到公共设施设备的报修信息后,立即登记《业主报修记录表》;
b.将记录的报修内容填入《投诉、维修呈报单》;
c.通知工程部前来签领《投诉、维修呈报单》。
二、跟进
1、如果属于业主报修,工程部在完成维修后,需请业主签名(包括日期、时间)确认,然后将《投诉、维修呈报单》其中一联送客户服务中心存档。
2、如果属于公共设施设备的报修,工程部工作人员完成维修后,应签字(包括日期及完成时间)确认,然后将《投诉、维修呈报单》其中一联送客户服务中心存档。
3、工程部应在规定时间内或与业主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如需要延时,必须要请示上级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延时。
4、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需对整个维修过程进行跟进,根据规定时间或与业主约定的时间,对工程部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
三、回访
1、回访的责任人:为客户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
2、业主报修的回访率要求达到30%以上;
3、回访的内容:
a.质量评价;
b.服务效果的评价;
c.业主(住户)的满意度评价;
d.缺点与不足的评价;
e.业主(住户)建议的征集。
4、回访程序:
a.客户服务部制定回访计划;
b.客户服务部主管审核回访计划,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回访;
c.回访人员应在《回访记录表》上记录,并签名确认;
d.客户服务部主管对处理完毕的《回访记录表》进行审核,并加注意见。对于回访内容反馈为不合格的事件应上报管理处主任处理。
e.客户服务部每月对回访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对发现的回访不合格、连续九同以事项投诉两次以上,同一种维修三次以上的现象,写成统计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经部门主管审核后,呈送管理处主任处。
f.《回访记录表》于下月末前进行存档管理,《回访记录表》每页应有编码,不允许撕毁;
四、相关表格
1、《业主报修记录表》
2、《投诉、维修呈报单》
3、《回访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