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系统故障处理规程

物业之家 2012-11-19 19:51:05

一、照明系统故障由强电维修人员负责处理。

二、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单》通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三、检查故障点发生于照明干线末端开关上口之前,应立即联系配电室值班人员共同处理。

四、检查故障点发生于干线末端开关下口至支路开关上口,应仔细检查配电盘。

五、配电箱内联线及相关开关,发现损坏立即予以处理更换或修理,经仪表检测后恢复正常送电。

六、检查故障点发生于支路开关下口线路,应确定故障大小、性质,并予以处理,不能恢复正常使用的必须更换,经仪表检测后恢复正常送电。

七、检查故障点发生于照明灯具或其他用电设备上,应使用相应仪表、工具,确定造成故障的原因,因使用不当的,应明确指出正确的使用方法:因灯具元件损坏的,应予以修理,不能修理的予以更换,检查合格,恢复正常送电。本文来自物管学堂(xuetang.iwuye.com),欢迎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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