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保洁服务工作控制程序

物业百晓生 2012-12-21 13:10:00

物业辖区保洁服务工作控制程序

1.0目的

对物业管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实施管理,为住户提供优美、舒适、洁净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辖区域内的卫生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并对清洁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4.0程序

4.1清洁卫生是物业服务质量的重要窗口,是关键服务工作之一。根据建设部《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的要求,清洁服务应做到:

a.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等清洁设备;

b.小区内实行清扫标准化清洁,垃圾日产日清;

c.小区内不得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等;

d.房屋的公共楼梯、扶栏、走道、电梯、消防箱等部位保持清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

e.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商业网点有序,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及乱贴、乱画现象。

4.2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各岗位保洁员工作标准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标准应规定不同清洁岗位具体的卫生要求,包括:室外环境清洁、地面清洁、大堂清洁、卫生间清洁、设备层清洁、楼层清洁、办公室清洁、闲置空房清洁等。

4.3为达到上述标准的要求,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编写清洁操作规程。规程应对清洁的位置、清洁时间、清洁方法、使用工具、使用物品、清洁频次、负责人员等做出具体规定。

4.4建立清洁服务质量检查制度,对清洁服务质量考核进行量化,部门质量检查员,对服务质量进行日常考评,填写《客户服务中心清洁工、环卫工考评表》。

4.5客户服务中心根据《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的规定对各类清洁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上岗。

5.0相关文件

5.1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

5.2《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5.3《保洁员值班表》

6.0记录

6.1《值班记录簿》。

6.2《客户服务中心清洁工、环卫工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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