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质量奖分配办法

物业百晓生 2013-01-07 11:30:00

服务质量奖分配办法

根据张煤矿发[2010]51号《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奖励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全体后勤线职工的服务意识,努力推动矿井后勤生活保障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提档升级,以及年度职工综合满意度考核目标的实现。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满意度测评服务质量奖分配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及各单位党政主管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和核算办公室,考评和核算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负责配合矿企业管理科做好日常满意度测评,以及全公司服务质量奖分配草案的拟定、上报、核算和执行等工作。

二、具体分工

1、公司办公室考核组每月下旬,配合矿企管科等部门组织的月度职工满意度测评工作。同时,按照逐级上报程序将测评结果报公司领导阅示,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2、公司经营组负责每月服务质量奖总额,以及各单位受奖总额的测算、上报公司领导研究批示后予以做帐,并严格审核和统计。

3、公司工会负责各单位“星级员工”的名单统计并上报给矿工会、矿文明办,并在公司网站上公示。

三、目标分解

公司八个后勤场所职工满意度月单项确保70%;月度职工综合满意度确保80%,力争82%。其中:

1、餐饮中心:年度职工综合满意度确保78%。月度职工食堂76%;班中餐80%。

2、房管中心:年度职工综合满意度确保88%。月度职工单宿92%;环境卫生86%;厕所86%。

3、水暖中心:年度职工综合满意度确保80%。月度职工浴室80%;洗衣房80%;供暖80%。

四、受奖范围

公司范围内(医院除外)在岗全民工、集体工。

五、奖励标准

㈠、基数标准

1、当月度职工综合满意度达到80%(含),分别奖励公司领导层400元/人;办公室主任及各单位党政主管300元/人;副职200元/人;公司办公室人员100元/人;其他职工50元/人。

2、当月度职工综合满意度低于80%(不含)时,按每欠1%,分别减发公司领导层100元/人、办公室主任及各单位党政主管80元/人、副职60元/人、办公室人员40元/人。

3、后勤场所当月有一单项低于70%(不含)时,取消本单位党政主管、分管领导及该场所职工服务质量奖。

㈡、特殊奖励

1、当职工食堂达到80%时,嘉奖该场所3000元;当达到85%时,以每提高一个百分点追加500元。

2、当班中餐达到80%(含)及以上时,嘉奖该场所2000元。

3、当职工单宿达到90%(含)及以上时,嘉奖该场所1000元。

4、当环境卫生和厕所达到86%(含)时,另分别嘉奖该场所800元和400元。

5、当职工浴室达到80%(含)时,嘉奖该场所2000元;当达到90%时,以每提高一个百分点追加500元。

6、当洗衣房达到80%(含)时,嘉奖该场所1000元;当达到90%时,以每提高一个百分点追加500元。

7、当供暖达到80%(含)时,嘉奖该场所2000元。

六、相关要求

1、凡月度出满勤者方可享受。

2、探亲假、年休假、公假、婚(丧)假、工伤假、停班等各类有薪假不计算出勤(影响1个月)。

3、月度内有不规范行为或出现“三违”的人员不享受。

4、受留矿察看人员在处分期内不享受。

5、特殊奖励由各单位自行研究分配。

6、各单位“星级员工”评比奖励在此总额中列支。“星级员工”评选比例和奖励办法,仍按张煤物司发[2008]3号文附件二执行。

7、公司办公室经营组必须严格把关,加强审核,做好预算和统计。

8、医院按本单位医疗服务质量奖励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张双楼煤矿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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