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新房物业费有何优惠?
扬州物业网
2014-07-10 08:30
市民:新房空置半年以上物业费按照70%收取,是不是装修好的就不算空置了呢?我去年底拿房,1月份装修,到九十月入住就不可以按照物业费的70%收取?
物价局:《扬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物业,业主应事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可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和公共能耗费。如装修完毕后,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物业,业主已事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可享受相应优惠。
转自《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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