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工作中受伤,算工伤吗?

扬州物业网 2014-07-16 08:30

【案情回顾】

环卫工老孟,至今在扬打工已经十几年,现在瓜州某小区内拖垃圾,虽然没有多富足,但生活也算和美,可最近老孟发生了一件烦心事。原来前几天老孟照常开车前往垃圾场,突然垃圾车往一侧翻倒,使得车子损坏严重,而自己也多处受伤骨折,直到现在手脚还不大方便。事后,老孟向所在物业公司索取赔偿,却被再三推阻,而保险公司也不愿承担责任,表示垃圾车伤到别人后才好索赔,而因自己意外受伤则概不负责。此时的老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该如何是好。一旁的工友也反映,环卫工人受伤后无法报销医疗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自己就曾在工作中误伤手指,但物业公司不仅不赔偿,还要求他补贴10元一天的工钱,原因是平常的柴油、维修费平均90元一天,而工友受伤后,物业公司只好叫别人来做,平均100元一天,所以叫工友补贴其中的差价。

【物业说法】

老孟所服务的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区内的垃圾池是以每年三万八千元的报酬承包给老孟的,而这三万八千元则包括工资、福利、工具费、维修费等,因此,老孟与物业公司只是合作关系,不是雇佣关系,并不属于物业公司一员,而且老孟属于自负盈亏的形式,所以除此以外的一切费用应与物业公司无关。对于老孟在工作中受伤一事,该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可先垫付其医药费,但这一部分钱需从老孟的工资里扣,同时,物业公司正在积极想办法走保险的程序,争取报销80%的费用,另外,新农合也承诺会报销一部分。通过这件事情,该负责人也给公司里每位环卫工人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希望保护工友的权益。那么,物业公司到底该不该负责老孟的医药费?老孟这次受伤,能算工伤吗?

【律师回应】

律师表示,实际上对于一个物业公司的管理来说,工作服、拖拉机等这些工具都应该由物业公司提供,这其中物业公司和劳动者是有劳动关系在里面的,物业公司只是用承包的方式来规避劳动法的一些相关规定,因此劳动者与物业公司的劳动关系是事实存在的,该律师认为,老孟在工作期间遭受的伤害应认为是工伤,而劳动者想要得到赔偿需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只有鉴定为工伤才能获得赔偿,工伤期间误工的损失,作为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承担的。所以当下老孟最重要的是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们素质的提高,近几年来,大到国家小到地方,都对环卫工人的问题十分关注,这些拿着最低工资却干着最累最苦活的弱势群体,大部分都是些“40、50后”的老人。在温度持续走高,天气十分炎热的夏天,城市角落中那些环卫工人的身影留在人们脑海中的记忆更加深刻,许多市民、店面自发组织环卫工人免费饮水点,热情迎接环卫工人入室吹空调等举措,开始温暖环卫工人的心,使他们感受到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

但是,不可避免的是,对于环卫工人工资低、劳动周期长、无保险无奖励等问题仍没有得到合理解决,一方面要靠社会各界的规范规划,同时,还要依托人民的关注关爱、尊重友好;另一方面,环卫工人也要自己维权,如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无力解决纠纷时,可求助社会媒体或是向有关部门反映。(物业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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