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费业主“榜上有名” 物业注意公布“程度”

扬州物业网 2014-10-31 08:30

如今,业主拖欠物业费已是屡见不鲜的问题了,理由也大多是因业主对自家物业不满意所导致的。为此,各大物业绞尽脑汁,尝试各种办法“追债”:有对业主软磨硬泡的、有和业主对薄公堂的......然而,这些“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根本就不能让欠费业主“心服口服”,等到再次缴费时,有些“老赖”还是会“我行我素”。因此,针对这些“老赖”,一项追讨物业费的“新法”开始“流行”,那就是公示欠费业主信息,让其“知丑”后,自觉缴费。

隐私“见人”了

东方百合园小区曾“试水”

各界好坏参半、褒贬不一

东方百合园小区曾在今年4月份因采取公布欠费业主的姓名和住址来追缴物业费的方法,而在扬州掀起了不小的“风波”。当时,该小区近三分之一的业主拖欠物业费,欠费总额高达120多万元。为了“有效”追讨费用,小区物业才决定用此方法,物业负责人声称,他们也是依法维权。

然而,“光荣上榜”的小区业主却十分不悦,他们认为物业此举不但侵犯了自己的隐私,还让“家丑外扬”,使自己很没面子。相关律师也表示,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司可以公布欠缴物业费的业主,但是,公示的内容不能涉及个人隐私。

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催缴物业费的方式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自公布欠费业主信息之日起,已有80多名业主主动去物管处结清了物业费。

公示业主信息关键有个“度”

追缴物业费还是以“柔”为先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84条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上门催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知,物业公司公示业主信息确实不为过,但大家争议的焦点还是在公布信息的“程度”上。

如果物业公司为达追讨效果,不惜将欠费业主的姓名、家庭住址、手机号、单位名称等隐私信息一并公布,那么这很有可能给不法分子创造了“机会”,让欠费业主失去了安全保障;另外,虽然大多数按时缴费的业主认为此举也是在维护他们的权益,但不排除还是有业主存在“从众”心理,让催缴结果与物业公司的初衷“背道而驰”。

对于被公示信息的业主来说,物业公司此举很容易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同时也让他们的诚信度大打折扣。长此以往,原本对自家物业就不满意的他们,与物业的分歧将会越来越大,心中的埋怨也会越积越深。

扬城某资深物业人曾表示:“物业公司依法维权也需要一个过程,虽然通过公示的方法可以督促欠费业主尽快缴费,但业主的隐私信息最好不要涉及,只公布姓名、门牌号或楼栋号也能达到催缴效果。物业公司既要做到据理力争,也要懂得适可而止。”

业主缴费情况一览表

江都恒泰贵筑小区出新招

按时缴费与拖欠费用业主齐“上榜”

江都恒泰贵筑小区的墙面上张贴了一排“特制”的表格,上面展示了小区内业主的物业费收缴情况。考虑到业主的意愿,物业公司只公布了个人的栋室号。小区项目负责人表示,对小区内按时缴费的业主,他们会采用贴五颗星的方法以示奖励。这种方式既能让邻里之间产生对比,相互督促;还能对业主起到鼓励作用,提升物业费收缴率。有业主笑称:“每次经过这面墙,看到自家楼栋号上贴满了五角星,真的感觉很骄傲。”

而对欠费业主,物业人员则会竖立一块“追缴”戗牌在这面墙下以示提醒,该负责人强调:“我们也只公布了他们的栋室号。”尽管如此,还是有欠费业主去物管处表示不满。“我们会仔细记录这些业主的要求,并做出相应的整改。已经有不少业主接受了我们的做法,还主动结清了物业费,现在戗牌上的名单也越来越少了。”物业负责人坦言:“真的很欣慰。”

据悉,该小区是由商品房和少量拆迁安置房组成的,其中还有一部分房屋至今无人居住,这也给物业人员在收缴物业费时增加了难度。但项目负责人表示,自该方案执行以来,小区物业费的收缴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去年,商品房的物业费收缴率在90%以上,就连“老大难”——拆迁安置房的物业费收缴率都在80%以上,整体的物业费收缴情况还是比较可观的。

另外,在去年创“市优”期间,扬州市房管局、江都区房管局等领导前去恒泰贵筑小区考察,在看到小区物业的这些“战绩”后,相关领导表示,这种催缴物业费的方法值得推广。

其实,物业不管用什么方法追讨物业费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大部分业主不缴物业费,说到底还是想让物业改善服务品质。可是,这些理由都不应该成为双方“交战”的“利器”,否则,最终只能呈现“两败俱伤”的局面。(物业网编辑 尹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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