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3个月小区停车费为何依然“高贵”?

扬州物业网 2014-12-04 08:30

在油价8连跌让有车一族感到一丝温暖的同时,停车贵的问题却始终让车主寒心不已。据了解,郑州市自9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地面规划共用车位每车每月40元,已出售和定向出租的车位每车每月30元;地下规划共用车位每车每月160元,已出售和定向出租的车位每车每月40元。这一规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停车费用,减轻车主的负担。

然而,记者日前调查发现,大多数小区的停车费一如既往的“高贵”,许多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更声称没有收到停车费降价的指示,也没有听说过新《办法》。本想为停车贵问题降温的《办法》被无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停车费“高高在上”车主叫苦连连

近日,有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办法》都实施3个月了,自家小区的停车费依然居高不下。

家住郑州市富田太阳城的郭先生告诉记者:“我在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了地上停车卡,每月需要缴纳300元的停车费与80元的管理费。但由于小区内的车位少,回来晚时找不到车位,只能将车停到离小区很远的地方。因为此事,已经和物业吵了很多次,依然是交着钱却经常没地方停车。”

无奈之下,郭先生只得购买18万元的地下停车位。“即便是这样,每月还要缴纳350元的管理费。”郭先生无奈地说,“当得知《办法》可以约束停车费时,心想可以不用缴纳管理费了。可是没想到,新规实施3个月了,小区的收费标准一点儿也没变。

与郭先生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家住郑州市长江路某小区的崔女士。据她介绍,她租用的是小区内的地下停车位,刚开始时每月收取360元,后来又要求每月再缴纳40元的管理费。“我和其他业主也到物业公司询问过,可得到的回应是管理人员增加,所以需要再交40元的管理费。”

《办法》遭无视物业称没接到通知

12月1日,记者来到位于郑州市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附近的某小区,业主陈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是新晋楼盘,有地下停车场和地上停车位。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是小区内部居民,地下停车位的售价是18万元一个,如果是小区以外的就是20万元一个。购买之后,每月还要再收取70元的管理费。记者问为什么要再收管理费时,该工作人员的解释让记者颇感意外:业主只是购买了使用权,除此之外,地下停车场每月还要雇人来看管,所以要收取额外的管理费。

随后,记者就《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询问,该工作人员却说并不知道,也没有接到任何降价的通知。

存在上述问题的,还有位于郑州市云鹤路的某小区。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位置好的地下车位售价是11万元,位置一般的是9万元,且每月还要加收50元的管理费。对于管理费的收取原因,该小区物业负责人也给出了上述的解释。

当记者询问为何不执行《办法》规定的条例时,该工作人员表示,“那要看是什么样的小区,对于高档小区来说,《办法》或许有效。但是对于像我们这样的普通小区来说,《办法》就没有效果了,如果按照规定来收费,那我们是要赔死的。”

随后,记者又相继走访了多个小区,得到的结果均是不知道《办法》的实施,也没有接到相关的通知。

维护业主权益相关部门称会强制执行

《办法》已经实施3个月,为何小区停车费没有变化呢?

某物业公司的负责人道出了实情:业主所缴纳的车位管理费均用于工作人员的工资、车库基本设施与电器的维修维护、车库每月的水电费等项的支出。《办法》虽然出台了,可停车难依然是件让车主头痛的事,即便是高价出售、出租停车位,还是有很多业主愿意接受。

郑州市物价局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处副处长陈冀中表示,地面上不属于规划车位的地方,像路边、公共场地上的车位,物业公司要征得小区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才能收费,且收费标准由业主集体讨论决定。对于《办法》的实施,下一步会采取强制措施集中处理,并联合相关部门处罚一些典型违规的物业公司。

郑州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也提醒市民,若遇到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单方面提高收费标准或收费不公示、无票据,部分小区物业未办理相关手续自行收费、自行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行为,可到物价局反映情况,物价局会对此进行严查严打,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来源:中原经济网—河南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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