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将建物业费协商调整机制

东方网 2016-12-21 08:52

据《青年报》报道,浦东今后物业费可以协商调整。浦东新区将率先出台《关于建立物业费协商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目前该意见草案已经进入公开征询意见阶段。

据悉,该《意见》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协商确定物业服务费标准的适用范围、物业服务费标准调整的原则、物业服务成本的构成、物业服务费用组成、计算方式、物业服务费标准协商的基本程序等。

《意见》草案提出,物业服务成本应和物业收费标准保持“同向变动”的原则,服务标准则应优先保障住宅小区公共安全。物业服务成本的定价应有具体的项目,包括人员费用、共用设施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保洁等,还要考虑到小区可产生的公共收益以及不同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员工薪酬的差异等因素。

根据草案规定,物业费标准协商的基本程序必须有9项:物业费服务费调整启动、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拟定、服务成本及收费标准测算、成本与费用审核评估、召开沟通听证会议、物业服务费调整方案公示公告、提交业主大会审议表决调整方案、订立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新物业服务费标准公示等。

在听证会议环节,必要时可以由居民委员组织,由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与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对调整方案展开辩论和质询。业委会对成本核算审核有困难的,可以提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等评估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

但是,物业费调整方案要经过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能最终通过,并向居民公开公示,主动接受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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