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正研究公积金用于缴纳物业费水电费

成都晚报 2017-06-18 21:25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成都有何监管机制来保障群众权益?公积金使用范围是否可以扩大?提取公积金还贷是否可以实现按月充还贷,减轻职工负担?昨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做客《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围绕市民关心的热点话题进行了解答。

这些人群

有望纳入公积金覆盖面

市民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支取、归集现状非常关注。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部部长翟文晓介绍,截至5月底,成都全辖归集额为120.65亿元,同比增加17.87亿元,增长17.38%;1-5月份提取了77.2亿元,同比增加16.58亿元,增长27.35%。“截至目前,全辖单位总数是47119户,职工总数是314.34万人,归集余额是793.24亿元。”从归集总数、增长情况和新增缴存职工数增幅看,越来越多的职工在使用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

目前,有一些单位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职工权益如何保障?据翟文晓介绍,2016年成都市已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实施意见》,“下一步将加大扩面建设工作力度,协调部分区(市)县政府、公安、城管、民政等系统的单位召开座谈会,扩大公积金覆盖面。比如说公安聘用的一部分协警,城管方面的协管员,民政方面涉及到社区的工作人员等这部分人群,是今年扩面建制的重点。”

这些业务

有望纳入公积金使用范围

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也是很多市民关注的问题。除了买房、租房、重大疾病外,是否可以在更多方面使用公积金?成都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山、昆明等城市,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房物业费等消费。

翟文晓透露,对于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问题,全国都在研究,可能会存在地区差异。“关于物管费、水电费等是否能提取的问题,目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积极研究中,形成成果后会上报管委会,最终由管委会进行决策,目前来说不能确定。”

关于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时间,目前成都市要求职工自己还贷一年之后,从第二年开始提取公积金。这在未来或许将发生改变。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部部长董泽军介绍,目前提取还贷主要有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纯公积金贷款3种方式,“第一步准备从公积金贷款方式入手,改成公积金中心自主核算方式,改变以后可以实现纯公积金贷款职工按月存还贷。”他表示,条件成熟就会尽快推出,减轻职工负担。同时,组合贷款也正在与在成都的几十家银行进行协调,这个要下一步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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