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写字楼楼道控烟不力物业担责警告后整改不力最高可罚三万元

2017-06-22 18:53

6月21日,深圳6月控烟执法督查“车轮战”在宝安区宏发中心大厦展开第八场行动,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发现3位市民违法吸烟,当场每人罚款50元并对其进行控烟宣传教育。此外,执法人员在大厦内多处均发现烟头,为此对大厦物业管理处进行了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深圳市控烟办指出,深圳的写字楼楼道、楼梯口可谓室内控烟的“重灾区”,物业公司对这些公共区域的控烟不力担责,如果警告后还未整改将被最高罚款3万元。至于有物业公司提出可否给“辅助执法权”有效劝阻室内吸烟,深圳市控烟办表示不可行,建议物业公司可通过征收“保洁费”等方式内部惩治室内违规。

楼道中厅成吸烟重灾区

上午10点,第八场控烟执法监督在宝安区宏发中心大厦准时开始,该栋大厦时常被举报反映吸烟情况严重。根据以往经验,执法人员将检查重点场所放在楼道,现场发现数支烟头。在21楼中心层,执法人员现场发现两名正在吸烟的年轻女士,正坐在玻璃幕墙前看着窗外“吞云吐雾”。执法人员对两位女士处以50元罚款,并进行控烟宣传教育。

“有人以为中心层人开阔空旷,可以吸烟的,但事实上,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室内公共场所都是禁止吸烟的,无论是小范围办公室,还是大面积的空旷的中心层、大厅、大堂等地,均要严格控烟。”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陈伟基指出。

建议物业内部制定处罚

深圳市控烟办指出,写字楼公共区域属于大厦物业管辖范围,公共区域如果有违法吸烟的情况物业公司担责,首次警告后若整改不力,根据深圳控烟条例最高将被罚款三万元。针对写字楼楼道中厅成为室内吸烟重灾区的情况,宏发中心大厦的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回应,大厦平时也有安排物业、保洁、保安多重人员进行每天多次的控烟巡查工作,并在每层的入口处禁止吸烟标识,但还是无法拒绝违法吸烟的情况。

深圳市控烟协会会长高文辉建议,可以设置符合条件的室外吸烟点,劝阻室内吸烟的情况下引导室外吸烟点吸烟,堵疏结合,“我们目前所做的,可能只是一点工作,但是我们有长期做下去的毅力。香港通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才使香港的吸烟率下降了5%。在深圳,我们的控烟工作已经有了很大起色,但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在当前控烟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且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反映劝阻吸烟时无执法权控烟不力的情况下,可否考虑给予写字楼日常巡查的物业管理公司人员“辅助执法权”?深圳市控烟办回应,只有执法部门才有执法权,建议物业公司可以内部设置一些违规室内吸烟的处罚措施,如建议酒店的“室内吸烟收取额外保洁费”等,从而提高控烟劝阻的威慑力度。深圳市控烟办强调,物业公司辅助控烟条例的执行需担负起责任,此次对宏发中心大厦进行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果整改不力最高将被罚款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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