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陈士乾:加强规范济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济宁新闻网 2018-01-24 15:58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口搬进了城市,住进了小区,成社区居民。物业的管理服务问题也就变得越来越重要。”今年两会,政协委员陈士乾提交提案,建议我市尽快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济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民生息息相关。《济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在2012年8月10日颁布后,已于2017年9月30日失效。该办法中明确了《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未进行细化规定的地方。自该办法失效后,济宁市物业管理缺少相应的规范依据,造成物业管理发展不充分,服务水平等方面有所下降。

目前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虽然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划》中给予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缺乏明确可行的办法,同时也缺乏相应的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指导监督,以致小区业主共同自治管理小区的愿望不能顺利实现。

政协委员陈士乾在提案中建议,我市应尽快出台新的物业管理办法,就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及业主大会的召开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对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备案程序还有物业管理的监督职责。并且通过组织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企业等活动,不断提高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综合素质,明晰权利和义务关系,提高业主和物业公司的遵纪守法意识,化解矛盾与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小区停车难以及地下停车位归属权问题也是近年来社会中热议的话题。在此次提案中陈士乾建议,政府应推进对地下人防的产权明晰和功能使用等内容课题的调研,尽快明晰地下人防性质,规范停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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