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统计称三成业主曾拖欠物业费 七成物业亏损
物业之家讯:昨日,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发布了《河南省物业服务业发展研究报告》。报告显示,目前河南省物业行业的经营状况不容乐观。而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遗留的房屋质量问题等原因成为业主与物业不和,业主拖欠物业费的主要原因。此次调查范围是郑州市市辖区内的各类物业服务企业,共552家。采用了问卷调查的形式,最终收回有效问卷286份。
业主、物业反目成仇
跟物业结下仇,马先生见物业人员一次骂一次
“张老板,都说不能欠账过年。眼看都新年了,您是不是先把欠的物业费清了?”29日下午,郑州市一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刘恒小心翼翼地拦住了一辆奔驰X5,对坐在后排座上的业主说。
“啥时候把车库漏水的问题解决了,啥时候我交钱,连欠费的利息都交!”张老板气呼呼地数落刘恒,“收钱你们跑这么勤,漏水的时候叫多少遍都没人来。”张老板随即摇上车窗玻璃,示意司机开车。
刘恒无奈地看着他离开。“我们物业也没办法啊,车库漏水、暖气不热、变压器总跳闸,这些问题是开发商在盖房子的时候留下的问题,物业解决不了啊。”刘恒说,现在小区里的200多户人家,有将近30%拖欠物业费。“很多人都不差那俩钱,就是赌气。”
“有时候物业实在没办法也采取极端做法。”刘恒说,小区里有一户顶楼住户马先生,很少在这住。因为房子漏水,暖气费、物业费、卫生费、电梯费什么费都不交。每到缴费的时候住户就躲着,今年甚至还说把房子卖给别人了。“明明是说瞎话。”刘恒说。
后来他们也想了个损招,把业主家电给掐了,想逼着业主来找他们,他们就好收费了。刚好赶上马先生那段时间真没在家,因为冰箱没电,里面的东西都坏了。这下跟业主结仇了。业主马先生见物业人员一次骂一次,还联合其他房子有质量问题的业主一起不缴费。
四成矛盾源于开发商
开发商建房时留下问题,交房后物业难解决,业主迁怒物业
调查显示,有近三分之一的物业企业认为与业主的主要矛盾是开发商的“遗留问题”造成的。
开发建设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不能建立起有效的衔接,表现在:一是物业管理企业的提前介入不到位,使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阶段留下诸多隐患,为后续的管理带来困难,如质量问题、设施设计缺陷、配套设施不完善等。
二是基础资料不齐全,特别是没有地下施工图纸,给随后的维修养护带来困难。
三是部分开发建设单位出于促销的需要,在销售过程中做出许多不切实际的承诺,交房时不能兑现,导致业主权益受损。
四是由于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一些小区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重新选聘物管企业时与原有开发商选聘的物管企业之间产生各种各样的合同纠纷。
据统计:开发商遗留问题占上访投诉量的40%;供暖及供电、煤气等相关问题占上访投诉量的36%;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占上访投诉量的19%;其他情况占上访投诉量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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