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拒缴物业费,女老板被拘留

三湘都市报 2018-05-10 08:59

本报5月9日讯  物业管理费大家都不陌生,别看钱不多,若一直拖欠,却是要了物业公司的命。今天上午10点多,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来到高桥大市场,对数十户拒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强制执行。罗女士因将住宅改成了旅馆,物业费涨了一倍,她为此拒缴物业费5年,共欠下物业费1.3万多元,法院决定对她拘留15天。

【现场】拒缴物业费,女老板被拘留

“我要先打个电话,我还没有换衣服。”高桥大市场一栋老式居民楼内,旅馆女老板罗某换了件碎花短袖,随后跟着雨花区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离开,她将面临15天的司法拘留。

问题就出在物业费上。2009年,罗某接手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房,并将其改成了一个家庭旅馆。没想到的是,物业费因此由0.7元/平方米涨到了1.4元/平方米。罗某认为住宅用房不能按商业标准计算,拒缴物业费,一拖就是5年。为此,天诚物业高桥分公司于2017年将她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她在7日内还清拖欠款项。罗女士仍拒不执行,这才有了被法院执行人员带走的一幕。

【法院】拘留后仍不执行,将对其门面采取强制措施

“总共2100多户拖欠物业费,大部分都已经积极履行了,还有一部分拒不履行,大概近700户,拖欠的物业费有700多万元左右,最长的欠了7年多。”天诚物业高桥分公司经理周己中说,物业公司的职责主要是交通、安保、卫生等公共事务,不少业主把更多的责任强推给了物业公司,还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抵抗,让物业公司只得靠到处借钱来维持运营。2017年,物业公司将这些拒不执行的户主告上了法庭。

“法院已经多次传唤这些业主来法院,他们不来,也不协商,我们只好强制执行了。”雨花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杨眺宇表示,拒不执行者,将面临司法拘留,如果拘留后仍然不履行,将对他们的门面采取强制措施。■记者 杨昱  通讯员 肖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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