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救宠物狗滑落天井受伤 物业担责30%赔偿万余元
网络配图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 沈诚)沈阳女子任某的宠物狗掉落天井,任某站在天井边求助时,也不慎滑落天井受伤。于是,任某起诉小区所属的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4万余元。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认定任某自己担责70%,判物业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1万余元。
起诉物业索赔14万余元
沈阳女子任某在北京新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管理的沈阳某园区内居住。
2016年8月31日6时许,任某因宠物狗掉落天井内,于是站到天井边求助,不慎滑落。
该天井位于临街楼房面临小区内侧墙根处,井口宽大约1.8米。井口砌有距地面约30厘米高的一圈水泥平台,平台宽约40厘米。在水泥平台上有一圈金属架梁,上面应当铺设3块玻璃覆盖。玻璃与水泥平台间有大约20厘米高的缝隙。在井口边楼房墙上喷有“玻璃危险,严禁踩踏”的黑字。墙上有一处窗户,窗边为饭店后门。该井口附近并不是小区内通行的道路。
事发后,任某被送入医院诊治。经诊断为全身多处摔伤,第1腰椎压缩性骨折,尾骨近节骨折,左手部外伤,右手部中环指及腰部皮裂伤,多处擦皮伤,左掌长肌腱断裂,正中神经部分断裂,左手部皮肤撕脱伤,左手部异物残留。
2017年,任某将小区物业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4万余元。
女子被认定担责70%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新恒基公司辩称,他们的安全提示足够醒目,防范措施足够完备,已经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任某因自身行为导致最终受伤,应对此次事件负全部责任,他们已经尽到合理管理、施救义务,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庭审中,任某称当时井口仅有一块玻璃覆盖,她是登在平台上敲窗户玻璃找人救狗时不慎跌落。新恒基公司称当时三块玻璃完整,任某是踩在玻璃上,玻璃碎裂跌落。任某、新恒基公司均认可事发当时天降小雨。
法院认为,任某本人已近60岁,在宠物狗已经掉入天井的情况下,明知下雨井台湿滑,踩踏存在危险,仍冒险登上井台敲窗户找人救狗。救狗可以敲门或绕道求助,任某未充分考虑自身的因素及当时的客观条件,未采取合理的方法,未尽谨慎义务,对事件的发生应付主要责任。
新恒基公司对井口的危险提示不够醒目,防范措施不够完备,对事故的发生应付部分责任。任某要求新恒基公司赔偿相应损失的请求予以支持。法院认为,任某应当承担其损失的70%为宜。
法院一审新恒基公司赔偿任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1万余元。
2017年12月,新恒基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二审结果,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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