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房未住物业费可享半价

iwuye.com 2010-03-08 10:37

物业管理类:物业服务等级和资质是两码事

05514652***来电咨询:请问合肥市三级资质物业公司所服务的小高层和高层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张林:《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小高层、高层物业公司提供一级服务的中准价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0元;提供二级服务的中准价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元,上下可浮动20%。

15856******来电咨询:我住在合肥市的翰林府邸小区,小区说其能提供一级服务,但是从目前来看,我们居民普遍认为,该物业提供的服务达不到一级服务的标准。

张林:物业公司的资质和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等级不是一回事。资质是从事物业管理的资格,没有资质不能从事物业服务管理;服务等级是物业公司承诺为小区提供服务的等级。物业公司的资质和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等级一般情况下是不挂钩的。依据规定,翰林府邸小区商品房销售时,开发公司与业主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时,已明确物业公司提供一级服务,并约定物业综合服务费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5元。根据双方约定,物价局同意备案,并实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间,如物业公司不能提供一级服务,业主意见较大,届时物价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备案审核收费标准。

13655******来电反映:我是2009年6月份拿的房子,现在还没装修,也未入住,我想在2010年5月份装修,请问我前面几个月未住的物业费怎么收取?可以享受减半的政策吗?

吕刚:省物价局《关于物业综合服务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物业综合服务费减半收取政策适用于2009年4月20日以后交付使用的、符合半年以上18个月以下未入住条件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每月发生电费不超过2度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减半征收物业综合服务费。”合肥市减半征收物业综合服务费自2009年5月4日起执行。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可享受减半收费政策,具体享受减半的时间应是2009年7月至2010年4月。

水电气收费类:学校水电费与居民同价

05513355***来电反映:我是学校搞后勤的,想问一下,学校的电费和水费的收费标准是多少?我感觉我们这儿收贵了。

龚仁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分别按居民用电、用水价格执行。现行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价格低于居民类价格的,维持现行价格不变。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是指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用房、校系行政用房等教学设施,以及学生食堂、澡堂、宿舍等学生生活设施使用的电、水。因此,目前合肥市居民水价执行是2.15元/立方米。居民电价是不满1千伏0.5653元/千瓦时,1至10千伏0.5503元/千瓦时。如你校收费超过此标准,可以持相关票据来物价局投诉。举报电话:12358。

13946******来电反映:我是合肥包河花园建苑雅居的一位业主,近日物业公司通知缴纳天然气管道外接费用1500元,说是和外部管网连接的费用,可之前交房的时候(2007年)已经交了1600元的燃气安装费了,我想咨询一下,这项费用是否合理,标准是否合理?

王磊:根据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新增天然气(含煤气)用户建安价格的范围是指城市中压支管阀门(不含阀门)与低压支管联接处以下部分,到用户灶具之间(不含灶具)的一切设备设施,收费标准每户1600元。”对超出的部分工程费用没有规定,因此,天然气建安费超出的部分工程费用的收取按建设方与合肥市天然气集团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发生的工程费用应由供用双方依据工程造价确定。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