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物业费纠纷案件剧增

iwuye.com 2010-02-24 06:38

物业之家讯:昨天,记者从德清法院了解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作为一类新型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急剧增多。去年,德清法院共受理此类纠纷137件,均为物业服务公司向业主追索物业管理费。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一些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期望值过高,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应该是万能的,既然我缴纳了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就应提供高质量 、高标准、全方位的服务,一旦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达不到心理预期,就拒缴物业服务费。

德清一业主卢某发现自家房屋的屋顶有水渍,怀疑楼上住户家的卫生间水管漏水,想进去查看,但楼上业主平时很少入住,尽管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对其说明原由,可是该业主以各种理由拒绝,也不同意赔偿损失。物业公司协调未果。卢某以物业公司未解决其赔偿问题为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

殊不知这样反而使事件进入一个恶性循环:业主对物业企业服务不满意——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运转困难——服务质量下降——越来越多的业主不缴费——服务质量进一步下降。

对此,德清法院的办案法官也说,这类案件操作难度大,因为在实际操作中,物业服务质量是否合格并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又因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业服务企业义务的约定往往较为模糊,合同双方极易就权利与义务条款的理解产生分歧。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业主委员会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也是物业纠纷易发的原因之一。虽然大部分小区均已成立业主委员会,但由于委员大多是兼职,平日里事务繁忙,对小区事务“心有余而力不足”,对物业公司的监督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纠纷发生时也不能进行及时的沟通协调。有些小区的业委会甚至形同虚设,即使业主对物业服务普遍不满,但因大部分业主对小区内有无业委会都不清楚,无法通过业主委员会进行正确维权,致使纠纷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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