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兰州市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

iwuye.com 2011-01-04 10:21

物业之家讯:“兰州市80%的小区物业是由开发商或房屋产权单位单方指定的,未进行招投标竞争,大多数物业公司进入小区并非经由市场机制自由选择和平等契约。一旦出现问题,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推诿,致使问题长久不能解决,业主反映强烈。”针对兰州市小区物业存在的部分问题,兰州市政协委员张敏、王武年向大会提出了《关于加强对兰州市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

监管力度不够服务意识不强

兰州市政协委员张敏、王武年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兰州市部分小区的物业公司存在管理不规范、维护不到位等问题,部分小区卫生环境差,公共设备缺乏有效地维护保养;治安环境差;物业工作人员工作散漫,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态度恶劣;部分物业公司出租业主的公共设备谋利,强行征收车费;法律意识淡薄,采用停电、停水等粗暴野蛮手段处理问题。日常生活中,物业公司与业主缺乏沟通理解,一些物业公司和业主过分强调自己的权利,不知或不愿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缺乏必要的沟通,使得一些本来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小问题转化为大矛盾。并且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力度不够,部分小区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公开度、透明度有待加强。

引入竞争建“兰州物业”排行榜

针对目前兰州小区物业存在的问题两位委员建议:首先要规范物业公司招投标程序,引入竞争机制,真正做到监管分离。其次,应当充分发挥兰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的积极作用,制定符合兰州市的行业标准,制定周密合理的小区评估制度,细化物业服务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增加物业管理规范的透明度和实际可操作性。选聘物业管理专家和有关法律人士组建物业管理仲裁委员会,及时处理好物业管理的纠纷和矛盾。

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和指导,督促物管公司强化管理,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大监管力度,定期检查、评比、奖惩,对反映强烈,经查属实的物业公司,坚决严肃处理。将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纳入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体系,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承担监督物业公司的责任,定期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评议,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最终,希望由兰州市建设局、兰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及相关部门牵头,建立“兰州物业”网站,搭建各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沟通平台。网站上可开设“兰州物业公司排行榜”、“兰州优质小区排行榜”等栏目,请市民自己投票和发表评论,从而加大各物业公司间的竞争,提高兰州市物管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

业主保障自身权利也需履行义务

兰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有关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物业存在的问题比较多,分析原因除了一些物业公司自身存在的问题外,一些市民对物业企业的理解存在偏见,并不是说物业中产生的纠纷完全是物业企业的原因。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很多人对物业的法律法规理解不深。物业因为是综合的服务体系,所以许多问题的解决还需要业主的支持,同时物业企业也要提升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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