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下月调整前期物业费标准

iwuye.com 2010-07-12 11:06

物业之家讯:金华市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昨天正式公布。从8月1日起,四级住宅小区多层物业费中准价由每平方米每月0.5元上调为0.7元,上浮最高不超过20%。

收费调整已经势在必行

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物业服务,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实行分等级收费,按照小区的配套和物业服务水准,共分为一、二、三、四共4个等级。

现行的收费标准是2005年制定的。5年多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前期物业服务成本明显增加。据测算,仅人员费用成本就增长60%左右,其他各项物业服务成本也有不同程度增加。

据物价部门介绍,2005年调整收费标准时,为尽量减轻业主负担,把住宅小区内的车辆停泊服务费、经营性用房出租费等其他物业服务收入冲抵了物业服务成本。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这部分收入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现在这部分缺口要通过调整收费标准来弥补。

同时,定价方式也面临新的调整。根据我省最新规定,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由物管企业或开发建设单位依据核定的中准价在浮动范围内确定。而市区现行政策规定,浮动幅度由业主与物管企业协调确定。

金华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将浮动幅度确定权还给企业,也是此次调整物业收费标准的主要原因之一。”

调价方案兼顾各方利益

根据《浙江省价格听证目录》,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不属于听证范围。我市物价、建设部门前期通过媒体、网站、来信来电及书面等方式广泛征求市民和相关部门意见,还召开了市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代表座谈会。综合各方意见,大家认为物业服务成本在逐年提高,收费标准作适当调整可以理解,但要兼顾各方承受能力,调幅不能过高。有社区代表提出,收费标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也要上一个台阶,只有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才能取得业主理解和支持。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公开服务内容和标准以及经营性收入开支情况。

根据昨天正式公布的调整方案,以每月每平方米为单位,住宅小区多层住宅中准价一级由0.15元调整为0.25元,二级由0.20元调整为0.35元,三级由0.30元调整为0.50元,四级由0.50元调整为0.70元。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按多层住宅的1.5倍计收,不含另行分担的电梯、增压水泵等高能耗设施运行所需电费。单体高层中准价为1元。浮动幅度原来为上浮30%,下浮不限;调整为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对照先前向社会征求意见的调价方案,最后公布的方案每月每平方米下调了0.05元。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降低调价幅度,主要考虑减少对社会的影响。征求意见方案的成本是根据成熟小区测算的,而前期物业服务所涉及的主要是新建成小区,基础配套有一个完善过程,适当降低调价幅度也有体现两者区别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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