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物管收费将有统一标准
物业之家讯:行政监管缺乏力度、难以到位;公共服务体制不顺;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影响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长沙物管事业健康发展的道路上,许多矛盾日渐显露。
昨日,长沙市政协召开“关于促进我市物管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政协重点提案督办会。会议透露,《长沙市物业管理办法》已启动立法。长沙将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具体实施细则,发布全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市政协主席董学生,市领导李军、李克俭、王力力,市政协秘书长朱建人出席督办会。
呼吁:促物管事业健康发展
民革长沙市委在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物管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被列为今年市政协五个方面的重点提案之一。在昨日的督办会上,此提案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其他委员提交的相关提案进行了并案督办。
董学生强调,今后应将物管事业的发展切实摆上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重要议程,着力研究当前物业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好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现状:长沙物管业蓬勃发展
长沙市物业管理通过10余年的迅速发展,已逐渐覆盖住宅、办公室、工业区、学校、医院、商场等各类性质的物业,形成了包括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小区秩序维护、环境清洁、绿化、居民生活服务等综合服务的新体制。
随着长沙市住房商业化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行业进入了一个迅速蓬勃发展的时期。截至2009年底,长沙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815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6家,二级资质企业55家,三级资质企业754家),管理各类物业总面积累计达到7570万平方米,物业管理从业人员6万多人,全市物业维修资金累计归集33.87亿元。
回复:物业管理办法启动立法
督办会上,记者了解到,《长沙市物业管理办法》已列入了市政府2010年立法计划,今年启动立法程序,并适时组织规章草案起草工作,争取尽快制定出台。同时,作为物业管理办法配套立法的《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也列入了2010年立法计划作为调研项目。
据市房产局透露,根据近期出台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争取市物价部门的支持下,将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具体实施细则,发布长沙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此外,该局借鉴重庆、长春等城市经验,已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房产局建议以市政府名义下发该通知,在市级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尽快成立分管领导牵头的物业管理工作办公室,建立市、区、街道、社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物业管理行政监管体制,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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