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允许居民楼里开公司 小区居民反应两极化

钱江晚报 2009-04-10 08:29

“经济不景气,就业困难,我们就得千方百计地为创业者创造条件,5月1日后,我们将允许创业者在住宅房里注册公司,这是在大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为资金不足的创业者降低创业成本。据我所知,宁波是全国率先推行此举的。”昨天(4月8日)上午,在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宁波市工商局副局长林坚向外发布了这条消息。

资金少,可进居民楼办公司

林坚的报告题目为《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支持创业的若干意见》,“创业者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住宅房注册企业”是若干意见中引人注目的一条。

“一个公司要成立,必须注册。但以前一般公司注册地都在写字楼,居民小区是不允许成立公司的。”林坚说。

“刚刚创业的人资金少,让他去租租金高昂的写字楼,无疑给他们增添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束缚了创业者的发展。在就业形势严峻的今天,我们认为租用租金相对廉价的居民楼的做法是科学的,而且新西兰等国家已经有了成功的先例,国内很多学者专家也多次提出这个建议。”林坚说。

居民投诉查实,将被逐出小区

在住宅房里注册公司,成本是降低了,但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呢?林坚的答复非常肯定:“我们是在国家工商总局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出台这项意见的。”

在住宅房里办公,人流进出频繁,有可能对住宅小区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也可能有噪声扰民等情况。对此,林坚称,他们已经充分考虑这些负面因素。“我们对公司入驻住宅房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在住宅房注册的公司,多为远程操作的公司。比如在居民楼的公司做好经营计划,在其他场所进行销售生产。居民小区不能作为仓储、销售场所,在居民房里挂几件衣服就开张所谓的楼中店,我们是绝对不会允许其进入小区的。

“而且居民楼的公司必须由小区业主和当地居委会盖章允许后方可入驻,他们如果不同意,我们也不会核发经营执照。创业者经营规模扩大后,我们也将劝其离开小区。”林坚说。

“即便如此,我们将专设投诉热线,接受居民投诉后,一旦投诉查实,将会将该公司驱赶出小区。为创业者谋福祉,决不能以牺牲居民的安宁为代价。”林坚说。

面对各种质疑声,林坚坦言:“一个新政策出台总会有争议的声音,我们会摸着石头过河,逐步完善的。”

林坚透露:《意见》将在今年5月1日正式试行,到2010年12月31日结束。

小区居民对此意见两极化

“日月星城”小区是宁波市中心的一个中档小区,在《意见》发布后,记者来到该小区6幢,随机采访了两户相邻人家。

住在4楼的王瑶小姐还不知道这项政策即将出台,但她对居民楼办公司持坚决反对态度:“作为一个有序的城市,应该把居民楼和公司办公地方完全分开,工作就工作,生活就生活,否则混杂在一起很乱。如果业主委员会征求我的意见,我不会同意。”

王瑶的邻居华世杰却对此举非常赞成,在一家外贸公司做经理的他说:“这在国外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了,扰不扰民跟小区是否办公司无关,个人素质高了,办公司反倒能便民,素质不高,不办公司也扰民。更何况有法律的规范,不会有公司扰民的顾虑。”

“这个政策很不错,现在生意不好做,如果真是这样,我都想自己创业,直接把家当成公司。”华先生说。

选择住宅楼,租金省5倍

2006年9月1日至10月1日在温州鹿城工商分局注册的78家公司中,除了必须路面经营的服装商场、轿车维修公司、药房、生活用品公司等9家公司设在一楼店铺外,只有3家公司设在写字楼里,其余87%的公司设在住宅楼里。在同一条路上的写字楼跟住宅楼进行租金上的对比,年租金差价在5倍左右。

隔壁开公司,电梯成货梯

2007年12月,家住杭州东新园的王女士投诉:她所住的2单元301室开了一家经营壁纸的公司,公司的员工经常通过电梯运送整捆整捆分量很重的壁纸。据了解,王女士所在的整幢楼内的36户住户共用一部电梯。“电梯空间本来就不大,几捆壁纸一塞,就没几个人好站了。”因此,整幢楼的住户对此意见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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