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地局调整开发商维修资金标准 高层30/平方米
楚天都市报
2009-05-05 11:35
武汉市国土房产局介绍,这笔费用系按建安造价的1.5%(配置有电梯的住宅楼按2.5%)的比例缴存,根据实际情况,缴存标准今后每年将调整一次,并对外公布。
同样用于住宅维修的,还有由购房人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去年11月1日起,其缴纳标准降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的5%。具体的缴存标准为: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框架无电梯住宅为55元/平方米,14层以下有电梯住宅为61元/平方米,15层以上为73元/平方米。去年11月1日以前购房业主,仍按购房款的2%的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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