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住宅物业管理路在何方

iwuye.com 2010-10-08 03:38

物业之家讯:眼下,由单位统管的家属院、独体楼,职工都买了房屋的全产权,且有不少职工已将房屋出售,住进来非本单位职工,但物业管理仍由单位“埋单”,单位越来越负担不起,找到物业公司时,可物业公司却不愿意接手……

弊端渐凸显

杨胜利,市国家税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从事物业工作已多年。在他看来,眼下由单位统管的家属楼、独体楼物业管理走向市场并非易事。

他介绍,单位统管的家属区有三个,一直由市国税局承担物业管理,包括胜利北路国税局家属院3栋楼138户;东山路国税局家属院3栋楼138户;纬一路国税局家属院4栋楼110户,另外还包括东河沿一栋独体楼。其中两个家属院的物业管理,市国税局每年要为此支付6万元,这些费用主要用于门卫、保洁、物业管理人员工资,家属院较大维修就从房屋维修基金里支出,路灯、管道等小型维修就由单位来支付。

东山路国税局家属院已实现了集中供暖,纬一路国税局家属院由法院代为供暖。东河沿独体楼由单位供暖,供暖费不能如数收上来,还得由单位进行补贴。

目前,家属院职工都买了房屋的全产权,在这些家属院中,有三分之一的职工都将房屋出售了,其中东河沿独体楼有两个单元,房子已出售了一半。家属院住进来的都是外来职工,却享受了单位在物业管理上的福利待遇。

杨胜利介绍,家属院职工每月只交纳3块钱的卫生费,收上来的钱不足以支付家属院的物业支出,部分楼房的房屋维修基金已经花完。家属院的物业管理一味由单位“埋单”,单位越来越负担不起,心余力绌。

物业管理的尴尬

家属院的物业管理早就应该从单位脱离出来,走向市场。早在3年前,市国税局就想将家属院的物业管理推向市场,可令人尴尬的是,至今没有物业公司愿意接手。

在集中供暖前,物业公司接手单位统管的家属院都有先决条件,就是必须接手供暖。因采暖费可以收上百万元,而打扫卫生等物业收费也就十几万元,物业公司用供暖收益来补贴其他物业管理上的“歉收”,这样才能合得住,甚至有利润。

由物业公司接手市国税局的物业管理后,就要向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想按每平方米0.35元收取物业费,但由于过去的家属院硬件设施跟不上,物业费收取无法提高上去。家属院只有具备了监控、自动起落杆,运动器材,绿化等设施后,才能提高物业费的收取标准。

一直以来,家属院的物业管理都由单位大包大揽,一些职工没有养成交纳物业费的习惯,现在物业管理都是有偿服务了,职工虽对物业费有了一个初步认识,但还不是完全市场意义上的物业管理交费,现在家属院物业费按每平方米0.2元收取,恐怕都不一定能够收上来。

物业公司只能收取卫生打扫等最基本的物业费用,而收上来的这些物业费不足以支付物业公司的人员工资,利润更是谈不上,物业公司不挣钱,自然不愿意接手。

单位统管的家属院都属于小面积的住宅区,甚至是独体楼,物业公司初步算了一下,市国税局两个家属院建筑面积在2.5万平方米,按每平方米0.35元收取,物业公司每年的收入在10万多元,而物业公司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门卫、卫生、维修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工资以及三险,垃圾清运、清掏化粪池、零时雇工、水电费、办公费、税金、捐款等公益性支出,算下来为18万元。市国税局答应可以负担家属院的一部分水电费,即便将这部分费用省去,物业公司再压缩一些费用支出,10万元的物业收入还是远远合不住。

市国税局物业科已找了两家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答复,接手家属区的物业管理也行,但市国税局必须进行补贴。

杨胜利算了一笔账,即便找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提出的补贴数额,和以前单位用于物业的支出数额差不多,况且向职工收费,职工也不乐意。他分析,物业公司接手家属区的物业管理,跟居民收上来的钱,只能满足小区最基本的物业管理支出,而物业人员的工资以及利润只能靠市国税局的补贴。

市住建局物业科科长吴祥林介绍,像市国税局这样的小区在市里是非常普遍,物业管理推向市场的难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单位统管的这些住宅小区、独体楼,建筑面积小,往往是一、二栋楼;小区陈旧,硬件条件不好,收取的物业费低;产权混杂,管理难度大,况且物业人工成本增大,物业公司在经营上合不住,造成物业公司不愿意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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