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物业公司主任与业主因维修费发生纠纷
珠江晚报
2009-06-02 04:03
“管家怎么可以打业主呢”,昨日,家住香洲教育路的张先生向记者投诉:5月16日晚8时,他正在家中煮饭,小区的保安敲门,说小区的污水管严重堵塞,希望每户交50元维修费,将小区的污水管进行更换。“交费应该通知所有业主,交费可以,明天中午吧”,张先生说。过了不长时间,管理处黄主任来到张先生的家,表示事情紧急,要求张先生立即交钱。双方发生了争执,黄新安争执中抓、推了张先生,使张先生的手、腰部出现了伤害。
张先生表示,对于打人事件,要求黄新安在小区内张贴致歉声明,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同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我的确有推拉的行为,在派出所已经向张先生本人口头道歉了”,香洲区科技工业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风管理处主任黄新安告诉记者,当时的事情比较紧急,103号是整栋楼的污水管出口,由于管子严重堵塞,业主家中大部分被污水浸泡,需要请工程队立即施工,将污水管更换。张先生不同意马上交钱,才出现了后面的事情。“我动手不对,但我是为了全体业主的利益”,黄新安说,他本人已经向张先生口头道歉了,至于其他的要求,他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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