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被居民炒"鱿鱼" 小区老物管赖着不走?

iwuye.com 2009-06-20 04:43

老物管以新业委会未成立为由拒绝撤离,而昨打算选举新业委会成员也因故“流产”
为了换个好物管,位于成都九眼桥附近某酒店式商住小区的业委会与现有的物管公司较上了劲,双方展开了为期半年的诉讼战。当法院判决物管公司撤离小区时,业委会的任期满了。老物管以新业委会未成立为由,至今不肯退场,导致新物管无法进入小区工作。

昨日上午,成都共和路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来到小区,原本打算召集业主选举新的业委会成员,可前来参加选举的业主还不到业主总人数的10%,这场选举“流产”了。

老物管不退场新物管进不来

共和路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冯俊军说,几天前,他们就委托该小区原来的业委会和物管公司,分头通知小区全体业主,打算昨天召开新业委会成员选举大会。昨日上午,当冯俊军等人来到小区时,发现仅有五六十名业主前来开会。“小区业主600多户,可前来参加选举的还不到总人数的10%。”

冯俊军也没想到,选举会就这样“流产”了。小区原业委会成员潘女士说,因为居民对物管公司服务不满意,业委会去年底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选聘新的物管公司的决定。

今年初,当新的物管公司来到小区时,老物管说什么也不肯离去。业委会代表业主集体利益,一纸诉状将老物管告上了武侯法院,武侯法院一审判决物管公司撤离小区,并将物业管理移交小区业委会。截至目前,老物管都不肯退场,导致新物管无法进来。

不是赖着不走是对业主负责

昨日上午,选举会失败后,潘女士等人再次提出要老物管搬家。物管公司总经理王女士说,从去年9月开始,业委会就多次表明赶他们走。由于小区90%以上房产都是被各业主分别出租给了他人,业委会根本无法召集业主总人数的2/3来开会。

业委会为达到炒物管鱿鱼的目的,就炮制了一份由2/3的业主签名选聘新物管的材料。物管人员发现,大部分签名者不是业主本人。王女士认为业委会选聘新物管公司的程序不合法,物管公司因此拒绝搬离。

“既然有法院的判决,为啥还不肯搬离?”王女士解释说,因为状告自己的业委会到今年2月28日任期已满。“难道让我们把物业管理移交给一个任期已满的业委会?”王女士表示,他们不是“赖”着不想走,而是为了对广大业主负责任。

同时,由于去年地震期间,小区不少房屋遭到不同程度损害,物管公司垫付了40多万元现金。在没有人为这笔维修费埋单的情况下,物管公司就不会轻易撤离。

律师:物管不能拒绝执行判决

据了解,物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成都中院,中院开庭后尚未判决。这场拉锯诉讼战,让小区不少业主烦不胜烦。一名张姓业主说,由于业委会与物管公司之间的矛盾无法化解,物管公司在服务质量上也缩了水。

业主们更急的是,依照相关法规,小区要选举新的业委会成员,必须召开业主大会产生。由于不少业主购房后,都相继将房屋出租给了他人,业主之间没有联系,要召集业主总人数的2/3来开会确实困难。“要是一直召集不了那么多业主,新的业委会不能产生,小区到底让谁来管?”居住在小区的业主很忧虑。

“新的业委会成员无法产生,老物管是否有权拒绝向原来的业委会办理交接手续?”成都律师李刚认为,虽然原来的业委会成员任期已满,但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新业委会成员无法产生前,原来的业委会还是有权代表广大业主利益,行使对小区物业公司的选聘和罢免权。物管公司不能以业委会任期已满为由,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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