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物业保修金管理新规出台 按照总造价2%缴纳

iwuye.com 2009-07-08 05:19

中国物业服务网昨天从宁波市建委了解到图行天下,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宁波市物业保修金的管理,保障物业的正常维修和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我市出台了物业保修金管理新规。

物业保修金是保修期内保证物业正常维修和使用,关系业主、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的资金。也就是说,在保修期内,您住的房子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焦点装修家居网,而原来的建设单位又不作为时,就可以动用这笔资金进行维修。

那这笔保修金究竟有多少,如何启动呢?新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之前,按照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2%的比例,向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交纳保修金。由于物业保修金是物业保修期内物业保修的保证金nb.focus.cn,因此原则上不得动用,日常发生的保修费用应由建设单位另行支出。不过,建设单位自行保修或委托保修时,建设单位违约,或者因歇业、破产等原因不能履行保修责任,那么这时就可以启动使用保修金的程序。同时,为保证屋面防水和外墙面渗漏8年的保修费用校友录,原则上每年动用保修金不超过保修金总额的10%。

宁波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启动保修金的程序为: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报告;业主委员会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并提出申请;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受理后,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并通知动用保修金;每次保修金动用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动用数额、保修主要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开发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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