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物管贴通知催补水价差

都市晨报 2009-07-09 10:59

富国街富国绿苑小区37号楼住户都是先充值买水再用水。今年7月1日水费调整后,物管催促用户将未用完的水按照新执行的水费标准补齐差价,该楼居民认为不合理。

物管贴水价补差通知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富国绿苑小区看到,37号楼2单元门右墙上贴着媒体关于水费调整的报道,旁边通知详细列出了该单元住户7月1日那天预充值水剩余吨数,并称:“请7月1日抄表实际水量有剩余的业主,到物业服务处进行水价补差。”

住户:物管做法不妥

对此,37号楼一些居民表示不能接受。“我们用水是预充值的消费方式,充值时是按2.47元/吨的价格买的。现在每吨水涨了0.25元,我们再买水可以按照新价格,但已经买过的怎么能补差价呢?”居民王先生认为物管的做法不妥。

物管:不得已而为之

“这栋楼一共有91户居民在7月1日抄表时实际水量有剩余, 涉及费用1600元左右。如果居民不把差价补齐,物管处就要贴补1600余元。所以,请居民补水费差价也是不得已的事情。”董主任告诉记者,“有些住户可能提前知道水费要涨,7月1日抄表时剩余的实际水量都多达二三百吨。”

律师:物管要求合理

物管处的做法是否合理?红杉树律师事务所主任程栋律师表示,水、电、气都是公益企业产品,其价格是政府制定的。一般商品的价格是由买卖双方议价交易,但由政府定价的商品是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不得擅自变更收费标准。虽然富国绿苑37号楼住户是预充值用水,但也要根据水价的调整补齐差价。

首创:2日已调整系统

7月1日前充值的水费如何处理?徐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我市有一部分非接触式IC卡表用户,针对部分用户先期充值的现象,公司在7月2日即水价调整的第二天就已将涉及的卡表系统做了调整。从7月3日起,用户再刷卡支付水费时,费用全部按照新调整的2.72元/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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