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为阻违建打伤施工人 物业公司承担80%责任
物业之家
2011-04-20 14:17
物业之家Pm86.com讯:因业主涉嫌违规搭建平台,小区物业保安上门要求施工人田伟停止施工。因试图暂扣施工用的切割机,保安和田伟发生了争执,致其受伤。日前,嘉定区南翔法庭依法判决物业公司赔偿田伟医疗费、误工费等2000余元,并赔偿切割机损坏费80元。
去年8月的一天上午,田伟等到小区为业主搭建钢结构平台。开工不久,小区保安就过来劝阻,要求施工队停止施工。田伟等没有听从。当日下午,保安试图暂扣施工队的切割机,最终演变成了肢体冲突。经检查,田伟喉部软组织挫伤、颈部挫伤、前胸软组织挫伤。
田伟将打人的保安和物业公司双双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以及切割机损失费等各种损失近2万元。
法院认为,小区保安的行为是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此事原告也有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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