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5至7月将对物业管理市场开展17项执法检查

2011-04-22 10:39

物业之家Pm86.com讯:5月至7月将在南宁全市开展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检查内容涉及违反规定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等17个方面。

在此次检查行动中,检查对象主要是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及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包括已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企业;未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不按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本市承接物业未报备案的;未按规定将物业服务合同报送备案;未经业主大会选聘擅自进驻物业管理区域的;撤出物业管理区域未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物业服务合同尚未终止,擅自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违反规定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拒不配合检查和对违法行为不依法整改的,该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予以查处,且该企业不得参加全市物业项目评优、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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