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物业之家 2011-06-27 13:52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管理总体水平,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就新建住宅小区、老小区物业管理提出了“区别对待、分层次管理”的管理模式。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必须通过招投标选聘符合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严格落实公建配套交接制度,保证前期物业管理落实到位,同时要强化售后服务,在保修期内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业主委员会组建后,开发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要按规定做好物业管理的移交工作,确保新建住宅小区全面实行规范的物业服务。老旧住宅小区应根据居民的需求及承受能力,把物业管理同社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视情况分别实行按等级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准物业管理、并入相邻小区实施统一管理差异化服务等三种物业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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