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未采取应急措施造成地下车库积水 物管公司应承担责任

物业之家 2011-07-07 21:00

小区地下车库进水,爱车被淹,物管公司到底有没有责任?昨日市房管局物管处对此进行了回应:如果是因为小区物管公司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没有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而造成小区地下车库积水的,物管公司应该对业主爱车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据了解,7月3日的暴雨,造成了成都市极个别小区地下停车场积水,业主爱车受损的情况发生,对此,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释。“造成地下车库积水,要分情况来看。”目前,我市的一些小区由于基础设施不到位,排水管网尚未与市政管网相连,在暴雨天气就很容易造成地下停车场积水。“因此,在暴雨预警前,物管公司应提前告知业主,通知其将车移至地面,防患于未然。”相关负责人举例说,3日暴雨预警后,成都西门某小区因其小区的排水管网未与市政管网相连,为了避免暴雨造成的地下停车场积水,物管公司提前通知业主将汽车移至地面,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业主的损失。

同样也是在西门某小区,由于物业公司的应对及时,让小区停车场安然无恙。在暴雨来临时,物业服务企业立刻启动了应急预案,先用防洪沙袋阻挡雨水进入地下停车场,在雨势持续不减,有少量积水流入地下停车场后,小区物业随即采用了数台抽水泵,将灌入停车场的积水往外抽,并通知小区业主将车移至地面。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要求,在汛期来临前,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防汛的应急预案,同时还应准备各种应急器材,比如防洪沙袋、抽水泵等。“在暴雨来临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紧急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比如用防洪沙袋阻挡雨水进入,同时还应该启动抽水泵对地下停车场的积水及时抽排,如果积水太多,备用抽水泵也应该立即启动。”负责人解释说:如果是由于物管公司应急措施没有做充分,而导致了小区地下车库积水的,那么物管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延伸阅读:6月已对全市小区防汛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早在去年,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就下发了《关于加强特殊气候条件下物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建筑区划内的房屋及其给排水系统、排污设施、避雷设施、供配电系统、燃气系统、地下停车场、屋面、建筑物外立面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物业服务机构应立即向建筑区划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相关专业单位报告。对业主专有部分的阳(露)台、空调外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并督促其尽快消除隐患。同时,对无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的建筑物及其部位,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机构根据重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重视特殊气候下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安全使用的动态监控,进一步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度、重点部位巡查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物业服务机构要按照行业规范制定并完善特殊气候条件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培训到岗,演练到位,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补充和储备沙袋、防风胶纸、雨具、照明工具等。

今年6月,为了应对汛期的来临,市房管局对全市小区地下车库的防汛应急准备情况进行了大排查,要求各小区物业公司要随时待命,防患于未然,应对暴雨的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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