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有新规

物业之家 2011-07-25 11:26

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5%以上。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每日至少1次一般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检,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新制定的《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对物业服务标准做出新的修订。

新修订的《标准》,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服务等级,级别越高,表示物业服务标准越高。各等级标准均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大项内容组成。是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等普通住宅小区的指导标准。

其中公共秩序维护,须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物业管理区域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定时巡查,并有巡查记录;设有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的,应24小时值守,摄录像资料按约定期限保留;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实行登记管理,引导车辆出入,有序停放;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装修施工人员、服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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