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即将出台《中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物业之家 2011-08-22 18:40

物业之家PM86.com讯:近日,记者从中山市住建局了解到,为了从制度上规范物业管理,中山市即将出台《中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草稿2月份已经完成,目前正在审议。该《细则》可解决目前存在的一系列物业管理难题。

据介绍,即将出台的《中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从制度上规范物业服务,该细则有三大亮点。首先是明确小区属地管理,将小区许多工作托付给居委会。居委会是小区物业管理做好的一个源头,落实属地管理可以解决小区物业管理中的很多问题。其次,《中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详细表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为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提供指导性意见。最后是小区的公共收益,明确小区公共位置经营性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公共收益要纳入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补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上的不足。

据统计,目前中山市有312家物业公司,其中一、二级资质物业公司17家,服务项目达857个,其中包括住宅、写字楼、工厂等,在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当中,目前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还不到一半。记者调查发现,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部分小区,对其公共区域的广告,室外、地下车位租售等公共收益也不知情;有部分成立委员会的小区对于物管公司公共收益账目糊涂不清,使用不透明一直心存质疑。

《细则》明确要求,物管公司要把公共收益划入小区维修基金专户,由主管部门、专户银行统一进行管理。这意味着,公共收益的支出使用需参照维修基金支取的相关流程,用于小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支出。

此外,《细则》将明确业主委员会成立的详细流程,指导业主、居委会等相关管理部门参与组建工作。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化解物管与业主矛盾的关键一环。实际操作中物管公司没有积极推进意愿,业主主动意识又不够,相关部门应该在法律法规上给予更多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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