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以被拖欠服务费为由 拖欠保安工资

物业之家 2011-08-25 08:53

“去年做了一年的奖金,物业公司到现在一直拖着没发给我们,理由是服务单位目前还有不少费用没有付清,你说这样合理吗?”近日,在某商场做保安的倪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向记者求助。

倪先生说,他去年初应聘到绍兴县四通物业公司做保安,当时谈妥月工资是1500元,每个月实际发放1400元,押100元,到年终时把12个月押金1200元作为年终奖金。待遇谈好后,倪先生和几名保安被派遣到笛扬路一家商城做保安。

去年底,因为该商城没有按时缴纳服务费,县四通物业公司终止了服务合同,同时要求把派遣出去的保安都撤回来。“当时刚好这家商城也招聘保安,我就要求物业公司结清奖金,然后我就到这家商城应聘上班。”倪先生说没想到,四通物业公司以这家商城拖欠服务费为由,拒绝给他发放1200元奖金。

面对记者的采访,县四通物业公司的丁先生承认,倪先生所说的1200元奖金确实还没发放,这是由于商城一直拖欠服务费,而倪先生又继续在这家商城上班。“当时我们撤回保安的时候,要求他们全部回到公司然后统一安排,但倪先生不听从公司的安排,让公司感觉不太舒服。”丁先生说,只要商城的服务费收缴齐了,他们就会结算给他。

随后,记者咨询了绍兴乾盛律师事务所的申铁旗律师。申铁旗说,物业公司不发放1200奖金不合理,不管倪先生最后是不是重新找了工作,作为与倪先生发生劳动关系的单位,承诺的工资待遇在结束劳动关系后应该结算清楚;至于物业公司被拖欠服务费,是另外一回事,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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