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栏装室内还是室外物业能否干涉

物业之家 2011-08-30 12:14

万润花园小区部分住户已将防盗栏装在了室内
能有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本是件高兴的事,可住在宝鸡市高新二路城市万润花园小区的李先生近日却倍感烦恼,由于小区物业规定住户只能将防盗栏装在室内,而李先生觉得装在室内感觉像牢房,就一直未装。不幸的是,8月24日他家被贼“光顾”了。

业主 防盗栏装室内 感觉很压抑

8月25日,李先生向本报反映,由于没安装防盗栏,他家24日被盗了。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小区物业规定防盗栏只能装在室内。“防盗栏本来就是装在室外的,装在里面开窗户、擦玻璃都很不方便。再说装在室内,家不就成了监狱?那样让人感觉很压抑。”

李先生告诉记者,装修时物业给他发过“装修期间注意事项”,其中第三条规定严禁安装外置防护网(栏)。而他觉得防盗栏装在室内不合适就一直未装,结果家里进了贼。“我想知道物业是否有权干涉居民装防盗栏?”李先生说。

物业 装室内既为小区美观也为防盗

8月25日,记者到万润花园小区物业公司了解情况,该物业公司的一名姓赵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给业主交房时物业公司都会和业主签订一份“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协议里明确规定:为保证小区统一、美观,禁止在窗户和阳台外安装防盗网。“防盗栏装在室内,一方面是为了小区环境的美观,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盗窃。”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底层的住户在外面装了防盗栏,那么犯罪分子就有可能借助防盗栏爬到没安装的住户家里,他认为物业的这种规定也是为了业主的安全考虑。

律师 如果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可以变更或撤销

陕西联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硕表示,严格来讲,物业没有权利要求业主安装防盗网的具体位置,不过为了其他业主的财产安全,物业可以要求业主不要安装外凸型防盗网,以免给盗窃者造成一种便利。

就物业和业主签订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是否有效问题,陕西新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琪翔认为,此协议属于格式合同(《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这种没有和业主进行充分协商的合同,如果内容显失公平,是可以变更或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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