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将促进物业服务“质价相符”
物业之家
2011-09-21 08:56
物业之家PM86.com讯:记者昨日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由于物业服务成本增长较快,特别是《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物业企业劳动用工成本普遍上升30%以上,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没有形成正常的调价机制,导致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为改变这种状况,我省将在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方面,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价格和服务成本联动机制,促进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劳动力成本、物价指数同步,促进物业服务“质价相符”。
自2001年《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物业管理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到2010年底,全省已有物业服务企业4130个,共实施物业管理项目12857个,管理面积8.77亿平方米,比2001年增大5倍,其中住宅6.64亿平方米,比2001年增长4.2倍(约占城镇住房面积45%),受益人口超过3000万人。同时,随着国家物权制度的确立和物业管理的不断完善,业主自治得到重视,截至2010年,全省成立业主大会及备案业主委员会3753个。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在会上指出,物业管理服务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单纯的市场机制或者完全的政府干预,都不能够满足物业管理需要。目前需要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管理体制,把物业管理纳入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中,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自治活动的各个关键环节给予必要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并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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